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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不法公司欺骗性销售通用网址、中文域名等互联网品牌性资源

发布日期:2011-12-08        信息来源:聚诚商务        作者:温州做网站,服务热线:0577-86789456        浏览次数:

 

尊敬的客户:

最近我公司许多客户反应有个别公司对他们进行了通用网址、中文域名的"欺骗性销售",这里对他们的行为特点曝光如下:


1.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政府上网(文件如下)官方的名义给客户打电话

2.他们的方式:(1)先发一份传真,(2)客户收到传真5分钟后会接到他们的电话,(3)要求接电话的人把电话转给法人代表,(4)他们一般不给客户留座机,只留手机或者小灵通

3.他们的说词一般是:您好!我是中国互联网中心的××,我今天从我们的数据库中发现贵公司名字“××”被一个叫“××”的个人注册,我们联系了国家工商局查到了您的联系方式,我郑重地通知您这件事,您务必要将此事立即报告给贵公司的法人代表,否则......您公司可以立即给我们汇款××元,我们可以从“××”这个个人手里,把这个通用网址要回来......

4.他们的传真只使用了CNNIC的标志(而没有他们自己公司的标志)

5.他们要求通用网址的注册年限是:10年、20年或者更多年

6.......还有更多的行为特点,如果有客户了解,请告知我们,我们一并公布出来。


对以上情形,我们公告如下: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是通用网站的唯一管理机构,据我们所知,CNNIC从不和直接客户联系。也就是说客户接到的电话,不可能是CNNIC打过来的。关于这点,可以访问CNNIC的网站 http://www.cnnic.cn/ 或者致电CNNIC(010-58813000)了解。

2、通用网址根据词类不同,可以注册1年、3年、10年,其中最多可以注册10年,如果要求注册10年以上或者承诺可以注册10年以上就一定有问题。

3、有任何互联网疑问可以致电 @聚诚商务 ,服务热线:400-6677-667

 

 

转发中央编办《关于规范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的通知》的通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中央编办发[2006]12号


关于规范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办及各副省级市编办: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新的互联网寻址技术不断完善,使用单位名称作为互联网上的地址名称已被广泛应用。为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维护单位名称的严肃性,现就党政群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名称注册通用网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是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合法名称,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单位名称注册通用网址时,必须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相一致。
二、已经注册了通用网址的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除部分在国内已产生较大影响的通用网址,以及由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建设的重点网站外,其注册的单位名称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批的名称不一致的,原则上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予以更正。
三、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申请注册单位名称后,在网上发布信息时使用的单位名称应与申请注册的名称相一致,不得变更或变相使用不规范的名称
四、为了保护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的合法权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指定的专门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将对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名称相关的通用网址予以预留保护,保护期截止到2006年10月31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