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3-10 信息来源:温州网站建设 作者:温州网络公司,服务专线:13777765777 浏览次数: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第十四届温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商标注册时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实际使用期限满两年的企业、事业单位等,可于5月31日前到辖区工商部门申报。
据了解,今年的认定工作,有显著变化。根据市人民政府新颁布实施的《温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对原来要求认定的商标注册时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实际使用期限已满三年修改为两年。凡符合条件,商标注册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并在我市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均可在5月31日前到辖区工商部门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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