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03-17 信息来源:聚诚商务 作者:网站建设服务:400-6677-667 浏览次数: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从2月25日起,鹿城、瓯海、龙湾区三地老百姓看病要比以往少花钱了。这是因为,上述三地被我省确定为30个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三地所辖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市现已明确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城乡居民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和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补充部分中的药品的报销比例要比非基本药物高10个百分点。
据市卫生局医政处负责人介绍,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了307种药品的基础上,浙江省又遴选了150种药品进入省级基本药物目录。这样,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的基本药物共有457种(具体药品目录可登录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网站查询)。对这457种基本药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药品购销零差价。也就是说,这些药品在社区医院将以进价销售给前来配药的居民。政府对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给予财政补助,引导更多社区医生和居民多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使用基本药物可减少药物的滥用。
至2011年,我市所有公立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